施工安全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协议书1(一)、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二)、方针目标计划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事故控制在最低”的工作目标。
(三)、安全管理措施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相关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相关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验收合格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
本工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施工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四)、吊蓝的安全保障措施
一般要求:
1、 必须向满足资质要求的吊蓝公司租用,必须由吊篮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试验合格后组织安监、监理、施工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3、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6、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并有防水保护。
7、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8、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钢丝绳的选择,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10、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1、配重的要求,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说明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电气系统的要求
1)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3、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吊蓝使用要求:
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5、 吊蓝公司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五)、外墙吊蓝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采用吊蓝施工时,操作吊蓝人员应接受专业吊蓝公司的操作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吊蓝安装 ……此处隐藏19654个字……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四、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书15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校安全工作和学校施工期间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协议书。
一、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
(二)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先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四)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逐级自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
(五)教育学生远离危险地带,以及建筑工地周围的安全护拦和安全警界线。
(六)教育学生不到施工场地边缘逗留、观看、玩耍、游戏,更不得攀爬沙堆、石堆和其它材料堆。
(七)学生课间休息或活动,必须在划定区域活动,不到校园禁区地方游戏、玩耍。且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事物,提防拉料车辆以及建筑设施发生故障引发的事故伤害。
(八)学生在学校或上学、回家途中,不得围观、追尾、攀爬建筑工地的拉料车辆等建筑设施。
(九)在校期间,一定按照学校设置的安全通道行走,看清警示标志,远离防护网,远离施工现场。
(十)涉及集体活动带队路过施工区域附近,队伍要整齐,不大声喧哗,防高空坠物、防路面障碍、防施工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慎重经过。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施工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学校保卫部门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学校的安全。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
(四)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学校保持密切工作联系。
(五)学生上学期间,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学校有权随时检查。
(六)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
(七)施工期间,要教育施工人员,要保证学校财物的安全,不能损坏财物及设施。
(八)施工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九)施工方教育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袒胸露背,要使用文明用语,禁止随地大小便,节约资源等。
(十)学生、家长、教师对施工方违反以上条列可及时向学校或施工方反映。
三、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
(三)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逐打闹,攀高爬低,更不许私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四)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五)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再路边玩耍,不准骑自行车上路,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八)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九)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十)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十一)不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法制纪律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安全制度的。
(十二)靠近施工安全禁区,危险地带以及建筑工地周围的安全护拦和安全警界线造成伤害的。
(十三)进入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边缘逗留、观看、玩耍、游戏,攀爬沙堆、石堆和其它材料堆的。
(十四)上学、回家途中,围观、追尾、攀爬建筑工地的拉料车辆等建筑设施的。
(十五)不按照学校设置的安全通道行走,靠近施工现场造成伤害的。
(十六)路过施工区域附近,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慎重经过造成伤害的。
(十七)午休期间私自来学校施工现场造成伤害的。
(十八)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私自来校玩耍造成伤害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