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1为全力遏制火灾易发高发的态势,严防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市安委会印发的《龙泉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在剑池街道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剑池街道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和“下店上宅”式的农民联建房,重点检查店铺内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电器线路铺设是否规范、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经营户(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架构
组长:郑国民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15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对照《沿街商铺(历史老街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对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家发放《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并填写《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详见附件3),如发现有消防隐患的商铺请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4)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统计表》(详见附件5),自3月1日起通过钉钉每周五上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洪小庆处。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沿街店铺特别是老街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打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燃气等行为。工作总结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组建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讲政治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专项整治筑牢本质安全。
(二)坚决压实责任。街道各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标准排查隐患,下发《告知书》和《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村(居)委会、全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活动。对沿街店铺内违规设置广告牌和全封闭式防盗窗,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电线,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督促业主强化自主管理、整改问题隐患。
(三)落实闭环整治。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升对沿街商铺的治理能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梳理,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反弹情况,各行政村(社区)要及填写《抄告单》(附件5)抄送至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事报备,形成闭环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盲区,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四)强化督查追责。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要通过现场督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排查不尽责、不到位的村(社区)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2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沿街商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羽林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xx年11月15日20xx年至1月31日。
二、专项整治范围
辖区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标准
1.沿街商铺严禁违规住人。
2.沿街商铺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沿街商铺应配备消防设施,200平方米以上的沿街商铺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卷盘);200平方米以下的沿街商铺应配备2具以上4kg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商铺内设置明火作业的应配置灭火毯。
4.沿街商铺严禁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高层建筑内的沿街商铺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其他沿街商铺确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存量不得超过30KG(2瓶)。
5.沿街商铺内的所有电线应穿管防护,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表后应安装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
6.沿街商铺内、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严禁停放电瓶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1月20日前)
街道召开动员部署会,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逐家发放《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
(二)排查整治(20xx年11月21日至12月25日)
各村、社区要对照整治内容对本辖区内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对重点村、社区(主要是104国道沿线临江社区、羽东社区、拔茅村)街道再组织力量,联合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消防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专项集中行动,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及隐患清单,并填写《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检查表》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于12月25日前报街道经济发展办。
(三)重点攻坚(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
各村、社区要按照“边摸排、边整治”的要求,及时督促沿街商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隐患较重、整改难度较大、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组织力量集中攻坚,逐户突破,对违规住人拒不整改的商铺,一律予以关停处理,确保重点隐患整治到位。
(四)总结验收(20xx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研究建立常态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相关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至街道经济发展办赵耀鑫处,街道将适时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推进,成立羽林街道工 ……此处隐藏6783个字……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社区消防门店安全检查工作方案6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批示指示精神,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对全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淇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范“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含棋牌室)、小美容洗浴场所(含足浴)、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含托教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特别是“二合一”和“三合一”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影响逃生的金属栅栏(防盗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四季青农贸市场、淇滨商贸城、贸易区、九州农贸市场、黎阳商贸城、大梁庄、姜庄商业街、钜桥商贸城、玖街十巷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场所。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其中存在严重隐患的要立即搬出;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含足浴)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各乡镇(街道)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适时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拉网排查。要依托“一办十组一联席”工作机制,开展全面拉网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组织乡镇(街道)网格人员、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等力量,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派员会同乡镇(街道)对属于其行业系统监管范围的场所门店开展检查;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20日前,要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乡镇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检查台账。
(三)强力整改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2),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隐患,要实行“一隐患一专班”,切实形成闭环管理,果断整改。8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9月,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救援大队要每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定代表人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7月3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行业部门要上报动员部署情况,4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时前上报当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7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上报《“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9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